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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術倫理委員會簡介

本校為處理有關違反學術倫理之行為,並推動學術倫理之教育宣導,特設置「學術倫理委員會」。本會由校長遴聘相關主管6至8人、各學院教師代表1人組成,並指定1人擔任召集人。

本會由秘書室統籌管理及協調相關業務,由教務處辦理相關教育推廣課程,由研發處辦理研究計畫資格審查、複核應完成訓練之基本時數,由人事室、教務處依涉案人身分審理處置。

本會之工作執掌如下:

一、訂定學術倫理管理及自律規範。

二、訂定學術倫理案件處理標準作業流程。

三、建立學術倫理教育機制。

四、其他學術倫理相關議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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