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「校務基金管理委員會」係為校務基金之收入、保管及運用,以促進資源有效運作而設置,置有委員7至15人,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另置執行長1人;每學期至少召開會議一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。
本會決議事項之執行情形應向校務會議報告。職掌如下:
一、校務基金年度概算擬編之審議。
二、校務基金經費收支及運用之績效考核。
三、年度財務規劃及年度投資規劃之審議。
四、校務基金各項自籌收入收支管理規定之審議。
五、校務基金開源節流計畫之審議。
六、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及校務基金績效報告書之審議。
七、其他關於校務基金預決算、收支、保管及運用事項之審議。